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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李星星在这三年的时间为什么不逃走,其实也是有原因的。
问题是李星星不是没逃走,是他逃走了,觉得在外面玩几天没意思又回来了。
首先他为什么没逃走,最主要的一个原因是他的心智还不是很成熟,对于他来说。包某某就是他的主要经济来源,一旦出走。就相当于自己断了自己的经济来源。所以说宁可承受这种煎熬,也不会逃走。
还有一个原因是,看到她和鲍某某的聊天记录,就可以断定。他们之间必定存在着不正当的关系,言谈举止相当的暧昧,当他们之间用金钱物质所堆砌起来的关系转化为爱慕或者是情侣之间的关系的时候,鲍某某的这种做法李星星就会觉得顺理成章了,其实最关键的一点是,因为女星星心智不够成熟,思想相对来说比较冲动和简单,容易被外界的物质吸引和迷惑。
再就是即使他觉得自己受到伤害了,为什么不肯和老师或者是同学去说呢,因为他觉得即便是说出来也会觉得很羞耻,所以宁可选择不说。
但是事到如今这件事情已经回归到我们大众的视野,我认为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可能是他们之间所维系的那种恋爱关系,有没有这种可能性?包某某提出破裂以后,李星星觉得受到了很大的伤害和欺骗,回想起之前的种种,觉得自己所承受的一切的一切,都是包某对自己的一种伤害。
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虽然我在这里说这句话,可能很多人觉得不切实际。但是回头想想。当李星星受到侵犯的第1次,他如果用法律武器维护她的利益,那么也不会酿成今天的后果。之所以没有在第一时间提出来,肯定是他们之间存在着某种关系,某种利益。有时候一个人的欲望,一个人的贪婪会让一个人的心智迷惑的。大人都是如此,更何况小孩呢?
李星星在这3年间为什么不逃走呢?第一次受伤害之后为什么不向老师和同学求助呢?
我们现在都是以案外人的心态来看待这个事情,自然觉得被害人的行为可能存在这种或那种的不合理性。就像有的网友所说的,为什么发生第一次性侵之后,为什么不报警?为什么不想父母求助?为什么不向老师和同学求助?
女性发生性侵及时选择报警或向他人求助,别说是一个十四岁的小姑娘,即便是今天很多成年女性,在面对性侵案件,都没有及时报警或选择向他人求助。这是看到的一个数据。据不完全的统计显示,我国女性在发生强奸的案情之后,只有7%的人会选择报案,而绝大多数女性选择了沉默。
沉默是多数女性面对这类事件的态度。这个跟多数人的心理及我们的社会现状是有关系的。试想,我们是一个羞于谈性的社会,更何况要一个女性向他人讲述自己遭受性侵这样的事情!绝大多数的女性会基于我们社会长期以来形成的这种思想观念,以及自身怯弱,而不敢向他人陈述,不愿意选择报警。
不是她不想逃,而是身不由己不能逃,不敢逃。因为她到鲍某明家里的时候,母亲也是同意了的。可以说是母亲把她送给鲍某明当养女的,她怎么逃?李星星当时只有14岁,可以说还是一个孩子,在没有经过母亲同意之前,一个孩子是不可能做了自己的主的。
另外一个,她是不可能像同学和老师求助的。人要脸,树要皮,再小的孩子也知道羞耻心。何况鲍某明这样的人渣变态做出来的丑事,怎么能对老师和朋友说出口呢?我相信大部分女孩子都是无法说出口的。
更重要的一点是她根本不敢逃,也不可能逃出去。鲍某明这个败类已经把她囚禁起来了,每天对她做着畜生的事情,而且还威胁她,只要她敢说出去就杀了她的妈妈。善良又幼小的女孩子哪里还敢再逃走呢。还不知道她稍微反抗后,人面兽心的鲍某明会对她做出什么更残忍的事情来。
我是初中老师,对一个14岁女孩子的心理还是有一点点了解。李星星在这三年间为什么不逃走呢?第一次受伤害之后为什么不向同学和老师求助呢?
首先,在第一次受伤害之后,李星星很可能意识不到这是伤害,她还分不清爱和侵害的区别。
李星星自己也说,后来是在网上通过和一个医生奶奶聊天的时候才知道自己被强暴了,说明在此之前李星星意识不到自己是受到了伤害。
鲍毓明打着爱的旗号进行侵害,对于尚未成年只有14岁的女孩儿而言,可能只看到了男人的嘘寒问暖,看到了物质上的满足和给予,看到了这个繁华世界给自己带来的不一样的感受。这些表面的东西对于极度缺爱的李星星来说,填补了精神世界的空白。对于养父带来的侵害,她可能仅仅感到的是茫然和羞耻,还意识不到这是伤害。
鲍玉明对孩子长期的精神控制和洗脑,也让李星星对他的情感是纠结和矛盾的。
李星星从小父母关系不好,家庭贫困,母亲的存在感很弱。这样的孩子一旦有人对她好,哪怕是别有用心的好,也会很快的产生情感上的依赖。
因此李星星的表现是非常矛盾的,一方面她憎恨暴雨名给她带来的伤害,想让这个侵害她的人受到法律的严惩,另一方面,她可能又害怕失去这个人的。关心。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以前每次报案之后她又去找鲍毓明。内心总是在挣扎在纠结中,就像有些小宠物受到了主人的伤害,但是还是舍不得离开。主要是情感上的依赖和生活上的依赖。
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对爱情的诠释还是非常浅薄的,这成了养父侵害她的幌子。
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对于爱情的理解可能是很浅显和片面的,她可能认为对我好,给我买礼物就是爱我。也可能因为单纯的崇拜和尊敬理解为是爱。
李星星三年之间没有步入校园,她的三观的形成不能说不受养父的影响。她成长的过程中,一边承受着养父所谓的对她的爱,一边用自己的方式去爱着养父。但是等到有一天她长大了发现这不合理,这不是她想要的,她对养父的爱是病态的,是不正常的,这个时候开始反抗,既反抗来自于养父的压力,也要努力挣脱自己长期以来精神上的依赖。
在《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中说到:书中写道:“会说服自己爱上施暴者,这样就不会觉得自己太脏,就不会那么痛苦”。
总结:其实在我们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例子也有不少,等到女孩子长大了才了解自己经历了什么。她们心智不成熟的时候,根本不具备解救自己的能力。这也就能够解释为什么李星星在受伤害之处不逃跑,这三年来也没有选择向他人求救。但是不管怎样改变不了李星星是受害人的本质。
李星星这三年间为什么不逃走?第一次受到伤害后为什么没有向老师和同学求助呢?
关于这个案件,似乎非常复杂,我翻看了很多有关案件的分析,双方各执一词。至于事实到底怎么样,只有当事人才最清楚。我们能够做的只是猜测。
李星星从14岁被带到鲍艈明身边,然后就陆续被性侵。我不明白的是,鲍毓明怎么可能堂而皇之的把李星星带在身边?她母亲为什么会愿意把女儿交给一个陌生的男人。从聊天儿记录我们可以看出他们是在网络上认识的,因为李的母亲没有正常结婚,是恋爱留下来的孩子。作为一个母亲肯定不愿意把孩子送给别人,要送也应该是孩子很少的时候送,怎么会是14岁?孩子都进入了青春期。一个14岁的女孩儿又怎么会愿意跟着一个陌生人走?不可能当中不存在任何的交易。
而鲍毓明自己又否认他们是养父养女的关系,说是恋人的关系,这实在有些让人匪夷所思。
有报道称李星星第一次被伤害是在14岁。他她拿着手机输了一个“下体为什么会疼痛?”一位老奶奶帮她做了解答,并引导她报了案。然后就是不断地报案立案,逼得她自杀。而鲍的说法却是相反的,说他们之间相处得非常愉快。李星星非常依赖他,喜欢找他聊天,有的时候一聊就是一个小时。
李星星为什么没有逃跑呢?作为一个农村的孩子,一个年龄也不是很大,发生这样的事情可能还没有想过要逃跑;也有可能因为报毓明给了她一定的好处,或者进行了威胁;据李自己说,她被鲍毓明控制着,活动根本不自由,期间没有上学,就不可能去求助老师和同学;而李可能在某种程度上也是非常依赖鲍艈明的,因为可以给她比较好的物质生活,让她衣食无忧。
结束语:未成年人被性侵的案例还有很多很多。这其实就给了我们所有人警示,不管是带儿子还是养女儿,我们都得教他们保护好自己。“穷养儿子富养女”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钻石联赛斯德哥尔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钻石联赛斯德哥尔摩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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